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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出席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要求卫生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坚定有力的工作姿态,更加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更加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高强说,通过学习中央纪委二中全会的精神,有四点比较深刻的体会。一是我们党对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更加清晰,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内可能遇到的风险认识更加清醒,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更加清醒,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清醒,态度也更加坚定。二是经过多年的不懈探索,我们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更加丰富,理论体系更加完整,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总体思路更加明确,工作措施更加扎实有力。三是反腐倡廉建设由惩办为主,转向惩防并举,防治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工作成效也更加显著。四是卫生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和解决卫生系统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秀的党风促政风,以优良的政风促行风,尽快推动卫生系统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高强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卫生部党组和全国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一手抓卫生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思想道德教育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第三,坚持统筹兼顾,实现惩治腐败与端正行风相结合。第四,坚持循序渐进,实现反腐倡廉阶段性任务与长期性目标相结合。第五,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与充分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相结合。这些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卫生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
高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规定,既要按照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工领域的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形成“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要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能力和推动卫生改革发展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定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个环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经费管理、项目审批、组织招标等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发生问题。四是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性。卫生系统各级领导要切实关心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关心,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